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 系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,位于贵州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二楼。自成立以来屡获殊荣:司法部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”、省市区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先进党组织”等。
办公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,设施一流。现有专职律师、调解员、行政人员40余人,党员15人,学士以上学位100%,其中博士2人、硕士9人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四川大学等高校法学专家组成顾问团。
律所采取年薪坐班制公司化管理,统一调度资源,确保团队化服务。下设企业法务部、政府法务部、刑事业务部、房产建工部、婚姻家庭部等专业部门。先后为上百家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,是四川法治报社、成都日报锦观新闻战略合作伙伴。
免费法律咨询,合伙人及对口律师接待,指导取证,分析利弊,出具案情分析意见书。收费透明,部分案件风险代理(无效果不收费)。
结案后持续提醒注意事项,律所回访跟踪,真诚听取反馈。让法律服务不止于委托。
公司化坐班制,统一调度,对口专业律师承办,合伙人监督。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,发挥团队智慧。
深耕贵州地区,辐射全川,熟悉本地司法环境。坤弘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本地化法律服务。
冉某被控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雷律师辩护认定不构成盗窃共犯,最终认定窝藏赃物罪,判刑10个月。
任律师辩护:从犯、怀孕、退赃、认罪认罚,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。
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,依法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,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规则。
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,但出租人未在6个月内行使解除权,转租合同仍有效,维护次承租人权益。